作者:guest
题目:招标文件与合同的关系
MAIL:guest IP地址:221.223.53.*
|
|
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招标投标法》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即将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与合同履约有关的所有内容纳入合同。招标文件本身并不是合同组成部分,所以在一般解释合同效力的条款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因为内容上它属于要约邀请,这也是上述法律规定的原因。所以招标文件在双方签订完合同后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不存在再用招标文件解释合同内容的问题,二者没有可比性。 lfm
2009-03-03 12:2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