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军司马
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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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资金,按规定,超出一定规模的必须招标。
第一次招标,对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肯定有明确的,但合同规定的内容又没出现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觉得严格来说,该条款应该无效。除非在招标范围约定。
对不招标有规定: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规定有金额限制。
2016-06-19 15: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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