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greed 题目:政采采购项目能否以工程类资质作为投标人资质
MAIL:29537385@qq.com IP地址:218.22.56.*
|
|
背景:
部分地方将智能化工程化为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在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要求供应商具备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
问题:
上述项目作为集中目录,由集采中心代理,那么应该确定为货物类项目,而非工程类项目(工程类项目执行招法,由工程代理机构代理)。
这样的话,货物类项目,还需要设定工程类资质吗?
工程类资质标准,相关主管部门明确为承担工程类项目时,应具备的资格。
请予以解答!
2016-05-06 11: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