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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评标办法
作者:浮生若梦
题目:评标办法
MAIL:zhangao970617@sina.com
IP地址:124.65.123.*


我公司拟进行绿化施工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如下:
(1)价格评分以各投标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进行折算评分。
(2)经过评审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计为80分;经过评审的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减1分,最低累减至0分不再减分;经过评审的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加1分,最高累加至90分不再加分;不足1%采用内插法。其中,评标基准价采用复合标底的计算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①当经过评审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标底值15%(含15%)或低于招标人标底值的15%(含15%)时,将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为:
C=(A×0.6+(B1+ B2+…… Bn)/N×0.4)
式中:
A---招标人标底值(注:招标人标底将在开标前公布)
B---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N---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人个数
C—评标基准价
注:如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不进入复合标底计算,则评标基准价等于招标人标底值。
请教各位专家及同行:上述中,如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不进入复合标底计算,则评标基准价等于招标人标底值的做法是否妥当?

  发贴时间2014-01-03 09:14:02 
 ** 贴子回复

作者:xiaoqingsnnu
题目:回复 评标办法
MAIL:xiaoqingsnnu@163.com
IP地址:106.40.191.*




《实施条例》里面明文规定“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标底只能作为参考,我个人认为目前标底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初步判断投标人的报价是否可能低于其成本。
所以不能将标底作为参数计算评标基准价
个人浅显认识,以供参考






  发贴时间2014-12-28 2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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