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子公司设计,母公司参加施工投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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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制定原则是,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或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因为子公司参加设计后,对招标项目了解较其他投标人深得多,因此使母公司与其他投标人处于投标上的较大优势,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所以母公司是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8.7.
2013-08-07 11: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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