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会飞的蜗牛
题目:关于资格预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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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问题,我的看法是:
我没有看到你所说的这份省建设厅文件的具体内容,不好对该文件进行评判。但从你提供的上述信息,我个人的看法是:
省建设厅的文件不属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范畴,应该属于规范性文件。而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文件有的是强制性规定,而有的则是指导性文件、有的则是推荐性文件,因此,同样是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效力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资格有具体规定,且该规定只要不违法,就应当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如果省建设厅的文件是强制性文件,而你在资格预审时没有按照该文件执行,其后果可能是在资格预审报告备案或报批时,可能通不过。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3-05-23 10: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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