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完成招标任务后资金来源发生改变是否应重新招标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33.*
|
|
招标工作完成后,即已经签订合同,如果采用重新招标,就意味着终止合同(或终止招标工作)。除不可抗力外,合同是不能随意终止的,因终止合同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称为发包人)要承担承包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称为承包人)的所有损失(包括利润损失)。所以资金来源的改变,不应导致合同的终止,也即不能重新招标。而应在合同执行期通过与承包人谈判方式,用协议改变资金来源。这种改变只要不影响及时对承包人进行报酬支付就可以。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0.8.24.
2010-08-24 09: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