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岛小将
题目:可以与分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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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分公司的确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作为签订合同的一方,分公司也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利,并且所签订的合同是成立的,如果不违背相关强制性要求,合同还是有效的。如果出现违约赔偿纠纷,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合格的被告,这样善意第三人可向总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建议如果要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话,让对方的总公司出具一份详细的授权函作为合同附件。
主楼,可以算成总公司的业绩。
仅供探讨参考。
青岛小将
2010.11.11
2010-11-11 1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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